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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四唑-5-基)芳基甲酰胺和N-(三唑-5-基)芳基甲酰胺及其作为除草剂的用途
专利权人:
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R·布劳恩,S·多纳-瑞平,A·科恩,H·阿伦斯,S·莱尔,A·范阿尔姆西克,I·豪瑟尔-哈恩,H·迪特里希,E·加茨魏勒,I·海涅曼,C·H·罗辛格
申请号:
CN201280038161.9
公开号:
CN103717581B
申请日:
2012.07.30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2016
代理人:
王媛`钟守期
摘要:
本发明描述了作为除草剂的通式(I)的N-(四唑-5-基)芳基甲酰胺和N-(三唑-5-基)芳基甲酰胺。在该式(I)中,X、Y、Z和R代表例如氢的基团、例如烷基的有机基团和例如卤素的其他基团。A和B代表N和CY。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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