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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四唑-5-基)-和N-(三唑-5-基)芳基甲酰胺及其作为除草剂的用途
专利权人:
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R·布劳恩,A·科恩,A·范阿尔姆西克,H·阿伦斯,S·多纳-里平,L·威尔姆斯,I·豪塞-哈恩,I·海涅曼,E·加茨魏勒,C·H·罗辛格
申请号:
CN201180052951.8
公开号:
CN103282354B
申请日:
2011.08.29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2016
代理人:
王媛`钟守期
摘要:
本发明描述了通式(I)的N-(四唑-5-基)-和N-(三唑-5-基)芳基甲酰胺,及其作为除草剂的用途。在该式中,X、Y、Z和R各自代表基团例如氢,有机基团如烷基,和其他基团如卤素。A和B各自代表N和CY。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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