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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无骨鸡柳及其加工方法
专利权人:
诸城市东方食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赵金鹏,徐岩,闫朝霞
申请号:
CN201710581519.7
公开号:
CN107242460A
申请日:
2017.07.17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2017
代理人:
刘新子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无骨鸡柳,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鸡大胸肉90‑110份,白砂糖1‑3份,食盐0.3‑0.9份,三聚磷酸钠0.2‑0.6份,香辛料5‑9份,姜泥0.1‑0.3份,蒜泥0.5‑1.5份,料酒0.25‑0.65份,玉米变性淀粉2‑4份,芝麻油0.1‑0.3份,鸡肉香膏0.5‑0.9份,卡拉胶0.1‑0.3份,大豆分离蛋白1‑3份,冰水24‑28份。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上述无骨鸡柳的加工方法。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所得无骨鸡柳肉质细嫩,持水性好,风味十足,易于消化和吸收,有益于人体健康。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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