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双取代的吡啶和2,4-双取代的嘧啶除草剂
- 专利权人:
- 美国氰胺公司
- 发明人:
- A·克莱曼,H·S·巴尔球施恰特,T·梅尔,S·沙伊贝里奇
- 申请号:
- CN97117398.2
- 公开号:
- CN1117748C
- 申请日:
- 1997.08.07
- 申请国别(地区):
- 中国
- 年份:
- 2003
- 代理人:
- 白益华
- 摘要:
- 可用常规方法制得通式(I)衍生物:∴其中A为任意取代的芳基或五、六元含氮杂芳基等;m为0-5、n为0-2的整数;R1为氢、卤、任意取代的烷基、烯基、炔基、烷氧基等;R2为氢、卤、任意取代的烷基、烯基、炔基、烷氧基等;X为氧或硫;Z为氮或CH;条件是:如果A为1-甲基-3-三氟甲基-吡唑-5-基基团。n是0,X为氧且Z为CH,则R2m不是氢或3-三氟甲基或2,4-二氯或2,4-二甲基。这类化合物尤其可用作除草剂。
- 来源网站:
-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