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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双取代的吡啶和2,4-双取代的嘧啶除草剂
专利权人:
美国氰胺公司
发明人:
A·克莱曼,H·S·巴尔球施恰特,T·梅尔,S·沙伊贝里奇
申请号:
CN97117398.2
公开号:
CN1175578A
申请日:
1997.08.07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1998
代理人:
白益华
摘要:
可用常规方法制得通式(Ⅰ)衍生物:其中A为任意取代的芳基或五、六元含氮杂芳基等;m为0—5、n为0—2的整数;R1为氢、卤、任意取代的烷基、烯基、炔基、烷氧基等;R2为氢、卤、任意取代的烷基、烯基、炔基、烷氧基等;X为氧或硫;Z为氮或CH;条件是:如果A为1-甲基-3-三氟甲基-吡唑-5-基基团。n是0,X为氧且Z为CH,则R2m不是氢或3-三氟甲基或2,4-二氯或2,4-二甲基。这类化合物尤其可用作除草剂。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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