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处理设备和灯
- 专利权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G·瓦格纳尔卡西奥拉,Y·E·迪特詹巴彻-詹森,A·P·莫斯-范罗素姆
- 申请号:
- CN200780053666.1
- 公开号:
- CN101687099B
- 申请日:
- 2007.09.17
- 申请国别(地区):
- CN
- 年份:
- 2013
- 代理人: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皮肤处理设备、用在这样的皮肤处理设备中的灯及其用途。根据本发明的皮肤处理设备除了本领域已知的UV-光以外还采用光谱范围为400-440nm的有效美黑和/或有效祛痘蓝光量组合。一个重要的优点在于可采用较低的UV剂量,从而使得健康风险较低,同时辐照时间可保持在可接收的范围内,而不损害皮肤处理效果。
- 来源网站:
-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