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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LPAR拮抗剂的取代的吡唑化合物
专利权人:
霍夫曼-拉罗奇有限公司
发明人:
斯蒂芬·迪姆斯·加布里埃尔,马修·迈克尔·汉密尔顿,钱义民,阿奇尤特哈拉·西杜瑞
申请号:
CN201380032266.8
公开号:
CN104411690A
申请日:
2013.06.17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5
代理人:
摘要:
本文提供的是式(I)的化合物,及其药用盐,其中的取代基是如说明书中所公开的那些。这些化合物,以及含有它们的药物组合物,可用于炎性疾病和病症,例如肺纤维化的治疗。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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