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眼球事件"责任人受处分
- 关键词:
- 市立医院; 宿州市; 医院院长; 责任人; 眼球; 市卫生局; 卫生系统; 卫生局局长; 安徽省; 副局长;
- 期刊名称:
- 医院管理论坛
- i s s n:
- 1671-9069
- 年卷期:
- 2006 年 023 卷 002 期
- 页 码:
- 7
- 摘 要:
- 安徽省宿州市委1月10日向新闻界通报:宿州"眼球事件"的多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原市立医院院长、市卫生局副局长郝朝舂受到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处分,并调离卫生系统,市立医院分管副院长邵正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宿州市卫生局局长杨立瑾、副局长宋天祥,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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