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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眼球事件"责任人受处分

关键词:
市立医院宿州市医院院长责任人眼球市卫生局卫生系统卫生局局长安徽省副局长
期刊名称:
医院管理论坛
i s s n:
1671-9069
年卷期:
2006 年 023 卷 002 期
页   码:
7
摘   要:
安徽省宿州市委1月10日向新闻界通报:宿州"眼球事件"的多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原市立医院院长、市卫生局副局长郝朝舂受到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处分,并调离卫生系统,市立医院分管副院长邵正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宿州市卫生局局长杨立瑾、副局长宋天祥,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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