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文期刊论文
>
详情页
论鉴别民事法律行为的标准──兼与王利明同志商榷
- 作 者:
-
宋炳庸;
- 期刊名称:
- 延边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i s s n:
- 年卷期:
-
1994 年
02 期
- 页 码:
- 摘 要:
-
论鉴别民事法律行为的标准──兼与王利明同志商榷宋炳庸王利明同志在《政法论坛》1987年第6期上发表的《试论无效民事行为的违法性》一文中指出,“如果民事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即能够产生、变更和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则这种行为即为民事法律行为。”显然...
相关作者
载入中,请稍后...
相关机构
载入中,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