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南朝赋役制度的几个问题
- 作 者:
- 杨际平;
- 关键词:
- 《宋书》; 田租; 力役; 赋役制度; 《晋书》; 刘宋; 东晋南朝; 民户; 丁男; 《南齐书》;
- 期刊名称:
-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 i s s n:
- 1000-422X
- 年卷期:
- 1993 年 002 期
- 页 码:
- 7-18
- 摘 要:
- 东晋南朝的赋役制度,史学界已有许多论著、论文作了深入的研究,但因这一时期史事纷繁,有关资料又很不足,所以仍有许多问题尚待进一步探究.该文拟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以就正于方家. 一、田租 东晋初年的田租制度仍西晋之旧,"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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