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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鼻给药
专利权人:
奥普蒂诺斯公司
发明人:
柏·吉斯勒·尤佩斯兰,拉米·A·穆罕默德,奥勒·A·安德瑞森,拉尔斯·T·韦斯利,丹尼尔·S·昆塔纳,克努特·T·斯梅路德,柯林·戴维·谢尔德雷克
申请号:
CN201580062083.X
公开号:
CN106999684A
申请日:
2015.11.19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7
代理人:
摘要:
一种使用催产素、其非肽激动剂和/或其拮抗剂调节与人类对象的社会认知和/或行为相关的状况的递送装置和方法,包括:为对象的第一鼻腔提供鼻件;并提供供给单元,供给单元用于通过鼻件向鼻瓣膜区的后部的上部区域进行小于24IU的催产素、其非肽激动剂和/或其拮抗剂的给药,鼻瓣膜区是受到三叉神经支配的。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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