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鼻给药
- 专利权人:
- 奥普蒂诺斯公司
- 发明人:
- 柏·吉斯勒·尤佩斯兰,拉米·A·穆罕默德,奥勒·A·安德瑞森,拉尔斯·T·韦斯利,丹尼尔·S·昆塔纳,克努特·T·斯梅路德,柯林·戴维·谢尔德雷克
- 申请号:
- CN201580062083.X
- 公开号:
- CN106999684A
- 申请日:
- 2015.11.19
- 申请国别(地区):
- CN
- 年份:
- 2017
- 代理人:
- 摘要:
- 一种使用催产素、其非肽激动剂和/或其拮抗剂调节与人类对象的社会认知和/或行为相关的状况的递送装置和方法,包括:为对象的第一鼻腔提供鼻件;并提供供给单元,供给单元用于通过鼻件向鼻瓣膜区的后部的上部区域进行小于24IU的催产素、其非肽激动剂和/或其拮抗剂的给药,鼻瓣膜区是受到三叉神经支配的。
- 来源网站:
-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