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吲唑并[5,4-A]吡咯并[3,4-C]咔唑化合物的新形式
专利权人:
赛福伦公司
发明人:
斯蒂芬·贝尔迈尔,劳伦特·库瓦西耶,雷蒙德·斯科特·菲尔德,R·柯蒂斯·哈尔蒂万格,马丁·J·雅各布斯,罗伯特·E·麦凯恩,迈赫兰·亚兹达尼安
申请号:
CN201410166554.9
公开号:
CN104016992A
申请日:
2009.11.19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4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涉及吲唑并[5,4-A]吡咯并[3,4-C]咔唑化合物的新形式。具体地,本发明公开了替代性的化学和/或固态形式的化合物I、可重复地制作它们的方法以及使用它们来治疗患者的方法。其中化学式(I)为11-异丁基-2-甲基-8-(2-嘧啶基氨基)-2,5,6,11,12,13-六氢-4H-吲唑并[5,4-a]吡咯并[3,4-c]咔唑-4-酮。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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