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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磷脂酰肌醇3‑激酶抑制剂的氨基吡啶衍生物
专利权人:
诺华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B·R·贝莱尼,G·C·布鲁姆菲尔德,I·布鲁斯,A·J·卡尚,E·C·霍尔,G·霍林沃思,J·尼夫,M·斯潘蒂夫,S·J·沃森
申请号:
CN201480080131.3
公开号:
CN106458980A
申请日:
2014.04.24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7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式(I)化合物,该化合物能够抑制PI 3‑激酶γ亚型的活性,可用于治疗由PI 3‑激酶γ亚型的激活而介导的疾病。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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