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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二氢咪唑并[1,2-c]喹唑啉取代衍生物
专利权人:
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M.亨特曼,J.伍德,W.斯科特,M.米歇尔斯,A-m.坎贝尔,A-m.比利翁,R.B.罗利,A.雷德曼
申请号:
CN201810535933.9
公开号:
CN108774232A
申请日:
2007.12.05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8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涉及2,3‑二氢咪唑并[1,2‑c]喹唑啉取代衍生物。具体而言,本发明涉及新的2,3‑二氢咪唑并[1,2‑c]喹唑啉类化合物、包含这些化合物的药物组合物以及将这些化合物或组合物单独作为药剂或与其它活性成分组合用于抑制磷脂酰肌醇‑3‑激酶(PI3K)和治疗与磷脂酰肌醇‑3‑激酶(PI3K)活性相关的疾病,特别是治疗过度增殖疾病和/或血管发生疾病。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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