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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吲哚胺2,3‑二加氧酶和/或色氨酸2,3‑二加氧酶抑制剂的新颖的5或8‑取代的咪唑并[1,5‑a]吡啶
专利权人: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鹤翔,张国良,郭云航,任博,王志伟,周昌友
申请号:
CN201680020381.7
公开号:
CN107531693A
申请日:
2016.04.08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8
代理人:
摘要:
本申请公开了5或8‑取代的咪唑并[1,5‑a]吡啶和包含至少一种上述5或8‑取代的咪唑并[1,5‑a]吡啶的药物组合物、它们的制备方法,以及它们在疗法中的用途。本申请公开了某些5或8‑取代的咪唑并[1,5‑a]吡啶,其可用于抑制吲哚胺2,3‑二加氧酶和/或色氨酸2,3‑二加氧酶且用于治疗吲哚胺2,3‑二加氧酶和/或色氨酸2,3‑二加氧酶介导的疾病或病症。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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