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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的吡唑并[1,5‑a]吡啶和咪唑并[1,2‑a]吡嗪及其用途
专利权人:
拜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A·瓦卡洛波洛斯,D·伯劳克斯契尼德,F·旺德,J-P·施塔施,T·马夸特,L·迪茨,李民坚
申请号:
CN201580075174.7
公开号:
CN107257796A
申请日:
2015.11.30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7
代理人:
摘要:
本申请涉及新的取代的吡唑并[1,5‑a]吡啶和咪唑并[1,2‑a]吡嗪,涉及其制备方法,涉及其单独或组合用于治疗和/或预防疾病的用途,并且涉及其用于制备用于治疗和/或预防疾病的药物的用途。所述化合物用作可溶性鸟苷酸环化酶的刺激剂,并特别适于治疗和/或预防心血管疾病。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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