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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除草作用的N‑(1,3,4‑噁二唑‑2‑基)芳基甲酰胺衍生物
专利权人:
拜耳作物科学股份公司
发明人:
A·科恩,C·沃尔德拉夫,H·阿伦斯,I·海涅曼,R·布劳恩,H·迪特里希,C·H·罗辛格,E·加茨魏勒
申请号:
CN201680039520.0
公开号:
CN107709317A
申请日:
2016.06.29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2018
代理人:
王媛`董金玲
摘要:
本发明涉及作为除草剂的通式(I)的N‑(1,3,4‑噁二唑‑2‑基)芳基甲酰胺衍生物。在所述式(I)中,V、X和Z代表基团如氢,和有机基团如烷基,以及其他基团如卤素。A代表噁二唑基团。W代表CY或N。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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