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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蒽醌类化合物在防治根结线虫病方面的应用
专利权人:
安徽农业大学
发明人:
毛振坤,黄衍章,丁涛,李章海,杨云飞,李彩斌
申请号:
CN202111188908.6
公开号:
CN113826620A
申请日:
2021.10.12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21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两种蒽醌类化合物在防治根结线虫病方面的应用,涉及生物农药应用领域。本发明所述两种蒽醌类化合物源于掌叶大黄根茎提取物,分别为大黄素(1,3,8‑三羟基‑6‑甲基蒽醌)和芦荟大黄素(1,8‑二羟基‑3‑羟甲基蒽醌),其对南方根结线虫等有较高的致死率,可用于开发源于中药草的杀线剂;可用于制备防治根结线虫病的水乳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可溶粒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油悬浮剂和片剂。本发明难以使线虫产生抗药性,也不存在药剂残留问题,符合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技术的基本要求;本发明用于防治植物根结线虫病,有利于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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