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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H-吡唑-5-基)喹唑啉-4-胺类化合物
专利权人: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朱义,吴勇,王一茜,李杰,何毅
申请号:
CN201510393582.9
公开号:
CN105017227A
申请日:
2015.07.07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5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记载了N-(1H-吡唑-5-基)喹唑啉-4-胺类化合物。本发明提供了式I化合物或其在药学上可接受的盐。还提供了制备式I化合物的方法,和式I化合物作为药物和在癌症治疗中的用途。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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