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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玉米田、大豆田除草剂
专利权人: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星农药技术研究所
发明人:
王正权,高志新,王丽媛,袁毅范,周洪斌,胡勇
申请号:
CN96101040.1
公开号:
CN1154201A
申请日:
1996.01.12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1997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能同时用于玉米田和大豆田的除草剂。含有乙草胺、嗪草酮且按一定比例用重量份数表示时乙草胺/嗪草酮=1/6~1/2混配的除草剂,对农田中禾本科杂草及大部分种类阔叶杂草均有防效。本发明优点是:对作物安全,持效期8~12周,不影响下茬作物,成本低,使用方便,一次用药可解决作物全生育期草害问题。是目前比较理想的玉米田、大豆田除草剂。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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