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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猪嗜血杆菌病4型、5型二价灭活疫苗效力的检验方法
专利权人: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厚华艳,吕茂杰,李蓬飞,付旭彬,郁宏伟,梁武,李守军
申请号:
CN201710951910.1
公开号:
CN107589256A
申请日:
2017.09.30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2018
代理人:
陈松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副猪嗜血杆菌病4型、5型二价灭活疫苗效力的检验方法该方法使用副猪嗜血杆菌4型、5型代表性菌株作为抗原,制备副猪嗜血杆菌灭活疫苗,依据《中国兽药典》质量标准检验疫苗,合格疫苗作为参考品,试制疫苗与参考疫苗免疫豚鼠后采血,间接ELISA测定血清抗体效价,Rel Pot4.0分析试验疫苗与参考疫苗的相对效力,确定试验疫苗的效力。上述副猪嗜血杆菌灭活疫苗效力检验的方法,不使用强毒攻击,不产生任何生物安全隐患,缩短试验时间,相对效力测定使用动物为豚鼠,因豚鼠饲养环境稳定,消除了因使用靶动物(仔猪)、攻毒操作人员、攻毒菌液制备、饲养环境等条件导致攻毒保护试验批间差异较大的问题。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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