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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焙煎豆的保存方法
专利权人:
名古屋制酪株式会社
发明人:
日比孝吉
申请号:
CN200810084010.2
公开号:
CN101268852B
申请日:
2008.03.18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3
代理人:
摘要:
在焙煎后的室温以下的保持时间经过48小时之前将咖啡焙煎豆冷却到0℃以下并保存。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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