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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脱毛剂制品
专利权人:
宝洁公司
发明人:
P·J·史密斯,J·A·弗莱彻,G·W·沃茨,P·A·塞格尔,R·K·帕西,S·米特拉
申请号:
CN201180009894.5
公开号:
CN102762185A
申请日:
2011.02.17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2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脱毛剂制品,所述制品包括基底和含水脱毛剂组合物,所述含水脱毛剂组合物与基底直接接触并且包含角蛋白还原剂和一种或多种一价阳离子;其中所述含水脱毛剂组合物形成所述基底的涂覆区域;并且其中每单位面积所述涂覆区域的一价阳离子的量为6×10-7mol/cm2至6×10-6mol/cm2,优选1.5×10-6mol/cm2至4.5×10-6mol/cm2,并且更优选2.25×10-6mol/cm2至3.75×10-6mol/cm2。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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