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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清新剂
专利权人:
广东爱车小屋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邹建苛,姜海涛,肖崇豪,吴顺杰,邓永平,廖春燕,张秋兰,刁垒,崔艳红,谭诺谕,姚喜玲,李国华,张佳伟,蔡金会
申请号:
CN201510608684.8
公开号:
CN106540300A
申请日:
2015.09.21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7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涉及空气清新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香精1-10份、结冷胶0.1-2份、丙二醇5-15份、乳酸钙0.01-0.2份、苦味剂0.001-0.01份、增溶剂1-10份、水55-95份;或包括A相、B相以及抛射剂;A相:丙二醇1-5份、异丙醇1-5份、乳化剂0.5-3份、香精0.5-3份;B相:亚硝酸钠、0.1-2份苯甲酸钠、0.1-2份、水40-60份、苦味剂0.001-0.01份以及抛射剂30-50份。本发明所述空气清新剂,可以减少孩童以及动物误食现象,又不会影响空气清新剂的正常使用。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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