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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青椒种植后2‑5天使用的肥料
专利权人:
来安县威光绿园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发明人:
李永超
申请号:
CN201610580419.8
公开号:
CN106045717A
申请日:
2016.07.21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2016
代理人:
张加宽
摘要:
一种青椒种植后2‑5天使用的肥料,涉及农作物种植技术领域,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的材料制成,沼渣39份、猪粪10份、人尿10份、重过磷酸钙5份、磷酸二铵5份、草木灰12份、绿豆粉5份、茶叶末5份、豌豆粉4份、硫酸铜粉末1份、苹果渣3份、聚乙烯醇2份、糯米粉3份、改性凹凸棒土6份、秸秆粉7份、一缩二乙二醇1份、粉状腐植酸钾3份、中药制剂9份。本发明方法合理、配比合理、操作方便、营养丰富。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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