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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表皮修复功能的气雾剂
专利权人:
三门华迈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赖邦德,梅长伦,秦宗盟,葛英,吴俊
申请号:
CN201910781363.6
公开号:
CN110368338A
申请日:
2019.23.08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9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表皮修复功能的气雾剂,包括乳化液和抛射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液由以下按重量份计的原料组分制成:EGF基液5~8份,硅酮3~4份,植物香精1~2份,甲氧基肉桂酸辛脂1~1.5,水杨酸辛脂0.5~1份,乙醇1~2份,表面活性剂0.1~0.2份,纯化水60~65份。本发明的气雾剂采用特定的制作工艺制作,使得其中的EGF至少能够保持活性6个月以上,让表皮修复类化妆产品从概念成为了现实,填补了市场空缺;本发明的具有表皮修复功能的气雾剂使用特定配方,EGF和硅酮协同作用,表皮修复速度快且不留疤痕;此外,本发明的气雾剂产品还具有防晒作用。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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