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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有害物质的不溶化材料、使用其的特定有害物质的不溶化方法及土壤的改良方法
专利权人:
吉野石膏株式会社;株式会社立花材料
发明人:
山口雅人,三浦真一,市野佑介,石井三郎,橘田一臣
申请号:
CN201380018260.5
公开号:
CN104245603B
申请日:
2013.03.28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2017
代理人:
刘新宇`李茂家
摘要:
本发明提供特定有害物质的不溶化材料,所述不溶化材料是在施于土壤、土壤表面而进行的重金属等的不溶化处理中有用的、能够将重金属等有效地不溶化而固定且可再利用的处理物、对环境友好的中性物质,此外,可以根据需要赋予强度,即使处理物暴露于中性条件下、酸性条件下时重金属等也不会再溶出,实用价值高,经济性也优异。一种特定有害物质的不溶化材料,其特征在于,以不会成为pH11以上的强碱性范围的状态对土壤使用,以非晶质铝化合物或其衍生物作为主要成分;或者一种特定有害物质的不溶化材料,其也作为以不会成为pH11以上的强碱性范围的状态对含重金属等的土壤使用的、含有石膏的固化材料发挥功能,所述石膏是相对于100质量份石膏以0.5~60质量份的范围添加混合非晶质铝化合物或其衍生物而成的;以及使用这些特定有害物质的不溶化材料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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