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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司美琼在禁食条件下的施用
专利权人:
万达制药公司
发明人:
M·M·德雷斯曼,M·H·波利梅洛伯罗斯,P·巴罗尔迪
申请号:
CN201580004542.9
公开号:
CN107072978A
申请日:
2015.01.07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7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提供一种对人类患者施用他司美琼的方法,其包括在禁食条件下口服施用有效剂量的他司美琼。禁食条件可以包括在未进食的情况下施用他司美琼、在施用前至少1/2小时未进食、在施用前至少1小时未进食、在施用前至少1又1/2小时未进食、在施用前至少2小时未进食、在施用前至少2又1/2小时未进食或在施用前至少3小时未进食。根据这样的实施方式,他司美琼可以例如以20mg/d的剂量施用。例如,当患者正在治疗昼夜节律紊乱或睡眠紊乱(包括,例如非‑24紊乱)时,可以施用他司美琼。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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