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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拖拉机改制的翻斗车
专利权人:
山东省菏泽市农业机械厂
发明人:
胡万雨,魏洪潮,桑贤华,臧殿雷,魏作见,李志安,张玉霞
申请号:
CN92211378.5
公开号:
CN2116617U
申请日:
1992.03.17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1992
代理人:
李贵斌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小型拖拉机改制的翻斗车,涉及农业机械和交通运输领域。其主要技术特征是在原拖拉机的变速箱(11)与车架(1)的连接处,设有一加长梁(5),其两端分别设有一连接板,在其上开有与连接螺栓(3)相配合的孔,将螺栓(3)通过其孔将加长梁(5)的后端与变速箱(11)连接,前端与车架(1)连接,在加长梁(5)的后端和拖拉机后桥的半轴壳体上设有翻斗支架(9)及翻斗(7)。其设计新颖合理,原机性能不变,造价低廉,操作、改装方便,性能可靠,达到了一机多用的效果。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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