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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唑并[4,5-C]喹啉-2-酮化合物及其作为PI3激酶/MTOR双重抑制剂的用途
专利权人:
伊莱利利公司
发明人:
D.A.巴达,M.M.梅德
申请号:
CN201280005256.0
公开号:
CN103282364A
申请日:
2012.01.11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3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提供咪唑并[4,5-C]喹啉-2-酮化合物(式(I))或者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既抑制PI3K又抑制MTOR,因此可用于癌症的治疗。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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