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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激酶抑制剂的三唑取代的吡啶化合物
专利权人:
百时美施贵宝公司
发明人:
S.R.库玛,D.多德,R.希斯特拉,J.海内斯,S.K.奈尔,R.S.彼德,C.P.穆萨里,W.J.皮特斯,V.R.派迪,A.巴纳杰
申请号:
CN201380013640.X
公开号:
CN104169275B
申请日:
2013.01.11
申请国别(地区):
CN
年份:
2017
代理人:
摘要:
本发明涉及具有下述通式(I)的化合物,或其立体异构体或药物上可接受的盐,其中:A是任选取代的三唑,其用作激酶调节剂,包括IRAK‑4的调节。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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