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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麻素受体2的激动剂的三唑并[4,5‑d]嘧啶类
专利权人:
豪夫迈·罗氏有限公司
发明人:
尤伟·格雷瑟,马蒂亚斯·内特科文,马克·罗杰斯-埃文斯,塞巴斯蒂安·施米特,本杰明·詹姆斯·斯滕顿
申请号:
CN201580057112.3
公开号:
CN107074864A
申请日:
2015.11.04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2017
代理人:
贺卫国`柳春琦
摘要:
本发明涉及式(I)的化合物,其中R1至R4和n是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限定的。本发明涉及可用于哺乳动物中的治疗和/或预防的有机化合物,并且特别涉及作为大麻素受体2的优先激动剂的化合物。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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