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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除草剂的经取代的4-(4-三氟甲基吡唑基)嘧啶
专利权人:
拜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发明人:
M·G·霍夫曼,H·黑尔姆克,L·威尔姆斯,T·奥勒,H·克内,M·希尔斯,D·福伊希特
申请号:
CN200580007571.7
公开号:
CN1929738A
申请日:
2005.02.26
申请国别(地区):
中国
年份:
2007
代理人:
吴亦华
摘要:
本发明涉及式(I)的4-(4-三氟甲基吡唑基)嘧啶,以及将其用作除草剂的用途。在该通式(I)中,R1,R2,R3和R4是不同的基团,并且Y为芳族或杂芳族基团。
来源网站:
中国工程科技知识中心
来源网址:
http://www.ckcest.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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