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撤销法律制度比较-兼论《民法典》第476、477条
- 作 者:
- 宋蔚;
- 作者机构:
- 北京城市学院;
- 关键词:
- 公约; 民法典; 要约撤销; 大陆法系;
- 期刊名称:
- 中国经贸导刊
- i s s n:
- 1007-9777
- 年卷期:
- 2021 年 014 期
- 页 码:
- 169-170
- 摘 要:
- 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其效力终止的行为.要约撤销将直接影响到商事交易是否达成以及是否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对要约撤销进行法律界定,既有理论研究价值,也具有司法实践意义.通过比较发现,不同法律在基本法律主张、权利维护、赔偿责任及明确有效期的发盘是否成为不可撤销的独立性条件等方面有所区别,我国《民法典》在《公约》和原有国内相关法律基础上进行了继承,并在内容和技巧上实现了一定的突破,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进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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